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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召开新闻发布会,这项改革将大幅减轻企业负担

时间: 2020-06-26 22:59 作者:admin 来源:未知 点击:

《辽宁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(暂行)》今年6月初发布实施,6月23日,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,省地震局、省营商局和省发改委就有文件关情况进行了介绍和解读。

辽宁召开新闻发布会,这项改革将大幅减轻企业负担

 

据介绍,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,在各类开发区、产业园区、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范围内,由政府统一组织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,形成整体性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,提供给进入该区域的建设项目免费共享使用。“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”同矿产资源、环境影响评价、节能评价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一样,是多个区域评估类别中的一种。

地震安全性评价是为重大建设工程、震后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提供抗震设防依据的重要工作。地震安全性评价由以往的按项目评估变为按区域评估,企业行为变为政府主动服务行为,简化了审批流程,提高了政府服务效率,降低了企业成本,减轻了企业负担。对于进一步改善辽宁投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。

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推行后,特定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较重大工程,可以直接根据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,不再需要单独开展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。

《管理办法》共23条,对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进行了全流程规范,主要在适用范围、工作要求,结果审查、使用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。

据介绍,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范围包括:本省辖区内各类开发区、工业园区、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,主要针对园区内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较重大工程,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、水利、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应遵循中国地震局制定的《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大纲(试行)》,其评价结果由省地震局组织技术审查,并出具书面确认意见之后,评价结果方可使用。

同时,省地震局以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为基本监管手段,以重点监管为补充,对全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进行监管。

作为我省开展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、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,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推行后,不仅能为重大建设工程、震后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提供抗震设防依据,还能进一步改善我省投资环境,助力经济发展。

(责任编辑:admi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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